签证虚假材料是什么?
“虚假材料”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比较模糊,而且每个国家对虚假材料的定义也不一样,所以没有明确的答案来回答题主的问题。 但是我们可以从各个国家的拒签理由中分析一下虚假材料的含义。
以美国为例,根据其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不当,则会导致该申请人不能获得批准,而所谓的虚假和不恰当的材料包括:
1、与移民局要求的材料不符;2、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移民局的要求(文件格式不正确或者文件不完整等)3、所提供证据的来源不可靠或有误导性;4、所提供证据的内容前后矛盾或者有瑕疵等等 只要申请材料中存在上述情况之一,即可以被定义为虚假或者不当的材料。至于什么是“与移民局要求的不符”,以及哪些文件是必备的,在移民法的附录中有详细说明,大家可以查阅。
同样以美国为例,我们来看一下加拿大移民申请中的虚假和不当材料的区别。 首先,加拿大的法律不允许任何人通过欺骗或虚假行为来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但是,对于移民申请中的材料和信息的提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加拿大并没有一个具体的定义来说明到底什么是虚假材料。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申请人被怀疑提供了虚假或不适当的信息时,移民官会通过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来确定事实并决定是否拒绝其移民申请。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移民申请人在提供资料时有义务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如果不能证明,则被视为虚假。 二、即使移民申请的资料全部属实,但由于某些原因有可能被拒绝批准。例如:由于申请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那么他的移民申请就会受到质疑而被拒绝。
三、无论申请人是否提供了虚假信息,一旦移民申请者符合其他条件,都会得到批准。也就是说,在申请过程中,如果有不实陈述,移民官员不会自动拒绝整个申请。他们只会关注这些不实信息是否会阻碍他们的决定。
四、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只要是因申请者的错误导致了移民申请被拒绝,都将导致今后再次申请的被拒,并且还会影响其他亲属的申请。
五、如果移民申请遭到拒绝,但申请人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自己在提交申请时无意识违反了法规或相关条例而未被发现,则可以重新申请。如果申请人确信自己没有违反任何法规或相关条例,且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可考虑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上诉。 但需要注意的是,加拿大移民法对移民申请的上诉并无规定,因此当事人只能自己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上文提到了两种国家关于虚假材料的定义方式——一种是直接给出明确的定义,另一种是通过列举情况的方式来解释何为虚假材料。
虽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是在认定虚假材料上仍然有一些共通之处:就是申请人必须向移民局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否则便不构成虚假。 而如何判定申请人是否有提供虚假信息呢?除了申请人要对自己的所有陈述负责以外,还要看移民局是否已就申请人的陈述做了合理的调查,以确保申请人的陈述是真实的。另外,申请人在准备材料的时候也要注意材料的来源是否可靠,因为如果来源是不可靠的话也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虚假材料。 所以建议大家在进行移民申请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对待每一句话甚至是每一个字,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自己被认定为虚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