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签证多次离开澳洲?
我来讲一个真实案例,我的前同事,他来澳洲的时候持有的是573学生签证,然后他在2014年的时候,因为和女朋友感情破裂而回到了国内,当时他的签证还是有效的(因为他还有两科没有毕业)所以移民局也不强制他去学校学习,因此他就回国了长达两年之久,直到在2016年拿到了毕业证他才又来到澳洲准备工作。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开始遇到了问题,移民局认为他对之前的签证有逾期逗留的行为并且给他发出了要求补料的信要求解释清楚。我们根据当时的状况进行了分析后,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首先,这个签证逾期逗留的时间是在2014年到2016年期间,这期间是处于澳洲的移民法改革的一个时期;其次,这个人的签证在2014年时虽然还在有效期中但是因为长时间不在澳洲境内而导致签证状态为cancellation waiting;最后,这个人在2014年和2015期间都有向移民局提交过申请,请求恢复签证效力以便能顺利返回澳洲完成学业。
基于以上的三点情况,我们认为这个人的逾期逗留是一个合法的情况,是可以豁免掉罚款的 所以我们便按照移民局的要求向他寄出了相关文件以及解释说明信,在信中表示他是持573学生的签证进入澳大利亚并且在之后也一直在努力学习以期能够顺利完成课业拿到毕业证书,对于此次逾期逗留的原因也是情非得已实属无奈,希望移民局可以考虑到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豁免或者减轻惩罚.....就这样等待了几个月后,我们终于收到了移民局的回信, 我们一看顿时乐开了花—— 没错,移民局同意了他的所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