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有效期能延长吗?
可以,但是要看是什么国家的有效签。 一般情况我们所说的“签证”是“入境签证”(visa)的简称,就是国家出入境管理局给予准许你进入该国境内的许可证明文件。但各国对于出境签证的规定不尽相同,有要求申请人必须出国后方能办理的“返国签证”(return visa);也有不发给任何签证而只给持有人注明其可否获准入境的所谓“免签证”;还有些国家对持护照者根本不作任何签证手续,只有经过海关时作登记即可过境的“过路通行证”等等情形。不过大多数国家还是以发予申请者以“入境签证”为主。
“入境签证”根据签发者的不同,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三种。除“外交签证”由大使馆直接颁发外,“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都是由大使馆、领事馆或其他驻外机构代当地移民局或外交部发与持有者的“入境许可证”。
这种“入境许可证”上一般都注明了持证人于何时、何地以及凭借何种证件方可入境外国的地区、国家和口岸。有些国家还规定持证人在境内所允许的活动地点和时间等限制,即所谓的“停留期”或是“居留期限”。
当持证人的旅行目的、途经路线及居住地等变更时,应及时向当地的移民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以免因延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持证人被准予入境的事由发生变化,或因故不能履行当时所约定的条件,应向有关主管当局申请延期甚至取消原签证。否则,一旦被发现,轻者会受到一定的处罚,重者还可能被强行遣送回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