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一般给多久时间?
日本签发给入境者的停留期限,根据所持护照及入境目的的不同而有区别。 1、根据护照区分(以初次申请者在中国的国籍划分) 中国公民持有以下护照者可得到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停留期 A.中国外交部签发普通护照 B.中国政府和地方政府或政府机构向公民颁发的公务护照 C.外交、商务等其它种类护照 D.中国驻外使、领馆发给的旅行证 E.香港澳门特区护照 F.台湾地区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G.外国驻华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馆、处发给的外交护照 H.联合国、联合国系统组织和专门机构以及具有国际组织的成员国的官员和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适龄子女或因公务或私事前往上述单位任职、实习或访问的人士及其配偶和适龄子女所享有的特别护照 I.国际组织常驻在中国境内的代表机构和有关部门发给的国际人员旅行证 J.经外交部领事司或大使馆批准,由我驻外使领馆发给的特殊用途护照 2、根据入境目的不同 A.观光旅游者一般为3个月; B.短期研修生为半年; C.探亲者为6个月,但定居者只能给予3个月的停留期间; D.长期研修生为1年; E.留学者为1年;如留学期满仍需继续留学的,应办理“再入国许可”手续,方可延长居留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情况可给予适当的缩短或取消停留期限的处理: (一)因意外事故而需立即回国的; (二)因病入院治疗必须回国者; (三)受不可抗力而影响归国者。 但此类情况须经有关主管部门调查证实后方能确认有效并予以处理。
注:对于在日非法滞留者,日本政府原则上一律不发给其再入国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