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加拿大税法区别?
美国的税收体系比加拿大要复杂很多,而且没有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都需要就所得征收所得税;而加拿大只有联邦和省级两个级别的政府,所以税收体系相对美国来说要简单很多!在 加拿大只要收入超过13.524万加币(约合62万人民币)就需要报送收入,缴纳相应的税收了——这已经是加拿大收入所得税的起征点了!不过这里的“收入”并不是我们理解上的“挣的钱”,而是“进账”,不管你是不是真的花了这笔钱,是不是已经花了两年或者更久才收到这笔款,只要你收到了这笔钱,就要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收! 相比之下美国人就更“自由”一些,虽然也是分联邦、州和地方三级税种,但只就联邦和州政府征税,至于你个人是否要报税取决于你的收入类型,而不仅仅是收入金额!
当然这里只是简单比较了我们两国所得税的征税原则,具体税率多少还得看你的实际收入水平来计算! 但不管怎么说,美国是实行源泉扣缴税款的制度,也就是说你在国外(不包括加拿大)的任何一笔收入的汇入都会自动被扣缴税款后再划入账户,你只需要在年底根据国税局的要求提供收入证明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