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私立学校怎么申请?
1、首先,举办者提出办学筹建申请,填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筹设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到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协会”)进行审核: ①举办者的身份证明; ②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③申办学校的可行性报告; ④拟办学校的章程; ⑤举办者的资产情况(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办学场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评估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2、其次,在取得区会办公示后,办理办学执照。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民办学校设立登记申请书(需要提交打印件); (二)设立组织的章程; (三)验资报告和出资证明; (四)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原件及附属单据);
(五)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六)法人身份核验结果通知书; (七)指定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教育用地的证明或有政府批文的拆迁证明;
(九)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产权证复印件,如为租赁房屋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