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能查绿卡吗?
可以查询的,但是不能恶意去查询他人的信息。 作为律师可以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办案时需要查询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出入境记录、出入境证件号码等以确定其身份以及下落;还可以经有关部门同意和配合情况下进行异地调取案卷等材料。当然作为律师自己也是不可以随意查询客户的个人信息的,要遵循相关保密义务与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即律师开展业务必须以所里名义办理并签订相应协议才能展开工作。
除非律所受委托或授权,律师是不能私自查询他人信息的。同时律师也负有对当事人隐私信息进行保密的义务。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刑事法律责任。如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就可能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行为人违法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向社会提供公民身份证、手机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一)购买、收受他人有偿让出的公民个人信息,足以准确地反映特定公民身份信息的; (二)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公民个人信息,或者虽经过合法渠道获得但未经去 除公民个人身份特征的号码、姓名、住址等信息,用以推销产品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三)通过盗取、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在信息网络中传播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资源,或者提供用于下载上述信息的有偿服务,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