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的双认证是什么?
双认证,指的是中国外交部和西班牙驻华使馆认证的复印件(中翻西)+ 西班牙使馆和西班牙司法部认证的复印件(西翻中)。 公证证书是用于国内使用,需要出示原件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证明该文件的真实性,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翻译件则是用于国外使用,需要经当地翻译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的翻译员进行操作,将文件由外文译成中文,并予以盖章认证,其作用在于证明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而被文件使用国认可。 就是中国的公证处公证的文书,要去西方面认这个公证书的有效性,以及公证处是否依法出证,两个认证环节就实现了“中西互认”。
但是!请注意!这里的“双认证”是指“外交部的认证”和“中国驻当地大使馆的认证”(简称“单认证”)。 而很多国内办理留学签证的同学在准备材料时,往往因为对“双认证”的错误理解,导致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难题,甚至产生误会。所以,一定要搞清楚:这里的双认证并非指我们通常理解的“两种文字”(中外互译)的翻译件,而是仅指“中国政府部门的认证/承认”。 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涉及外国人民事案件的公证和领事认证事项,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代理人应当向有关国家外事部门提供本人及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及其他必要材料的复印件,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所以,只要准备好以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就能前往办理,无需提供原件。但需注意的是,不同省份的外事办要求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大家办理相关手续前先电话咨询当地外事办的有关要求,以稳妥起见。 例如山东省对外国人(境外身份证件持有人)申办与中国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宜实行计划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制定年度《外国人公证事项代办委托书》,报公安部备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