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交流生是什么签证?
1、“F”类签证(非移民) F-1:持此签证者入学或进修,有效期为自入境之日起至完成学业后4个月。如继续深造,须申请延期; F-2:持此签证者的未婚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随同前往美国,但不可就学或工作,其居留期限与主申请人相同。
2、“M”类签证(非移民) M-1: 持此类签证者可从事专业性质的实习工作,如参加技术训练班等; M-2: 持此种签证者是来美进行专业性学习的进修学生,如参加短期研究生课程的学习. 两者都可合法工作。
3、“Q"类签证 “Q”是quarantine的第一个字母,该签类别为检疫签证,只发给被准许入境的受染病威胁的人员. “R”类为难民签证,不对外国人签发。
4、“I"类签证 I-94A表格上注明了签证持有人的身份是访问学者。因此,所有的访问学者都要办理此签证类别,而且都是B1/B2的商务旅游签证. 在国内申请时获得的签证条上一般也表明是B1/B2, 也有很少的情况会注明是I-94(Visitor). 如果签证条上的签证类别不是B1/B2而是I-94 (Visitor),那么签证持有人所享受的待遇也是一样的,只是使馆在签发签证条的时候多费了一点周折而已。如果签证上写的是其他的签证类别,则必须另当别论。
5、“H"类 工作签证 H-1 B 是指以一种长期的,允许受薪雇佣的专业性技术人员进入美国的非移民签证。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的规定,这种签证颁发给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外国科学技术人员在美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工作,以保持美国在科技领域里的领先地位。但是,对H-1 B签证的限制措施在不断变化中,从1986年到1990年先后制定过三个H-1 B限制法令。
1990年的限制令规定每年可以批准大约一万名这样的签证的申请者,而且每家公司不能超过三百人。同时,这类签证又分为两种:一种是长达五年的长期签证,适用于那些有学士以上学位,在美工作期间薪水较高的人;另一种是为期一年的临时签证,适合于那些没有学历或者虽有学位但由于特殊需要而只能发放一年期临时工作许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