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到期了就必须回国吗?
美国B1/B2 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是两次连续入境期的总和,比如您第一次入境美国的时间为7月1日-8月30日,第二次的入关时间为9月1日—10月30日,那么您的B1\B2 签证就是有效的,您可以在这个期间内(包括出入境)多次进入美国.但是要注意的是,在第二次逗留期内(9月1日到10月30)如果出境再返回美国则不能算是在这个签证有效期内,而必须等到下一个签证周期(11月份)才能再次进入美国. 如果您在停留期最后一天的晚上才到达机场准备办理入关手续,或者海关人员认为您有滞留倾向而不予放行,这种情况属于非法居留(staying beyond the period of allowable stay) , 而非法移民的记录会永久记录在案并影响以后的各种申请。所以还是要注意在签证有效期内合理安排好行程和时间!
如果签证持有人所持签证已过期或即将过期,仍可申请签证延期。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 B类签证在下列情况下可给予延期: a.在美国合法居住的人员需离开美国,但因其身体、年龄或其他原因不能离境者; b.因紧急事件需要回国而不能按期返回本国的人员; c.应美国政府邀请来美参加各种专门会议及活动的代表与来宾等。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人,一般可以为其获得6个月的延期。如果延期获批,移民局会把批准信寄到你填写申请表时指定的地址。如果申请人未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将被视为自动拒签,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上诉。所以申请人在填写I-539表时要留下最新的住址,否则可能会吃官司!另外,在递交I-539表后至获准延期期间,申请人不得离开美国境内。 I-539表格可在美国移民局网站上下载或在各地移民局办事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