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账户被关闭怎么办?
2021年1月,我收到美国税务局的一封信,内容大致是说我在美国有未交税款,让我在60天内补交,否则就加征利息和惩罚性税率。我看了这封信差点笑出来!我在2018年才拿到美国绿卡,之前一直在加拿大读书和工作。我于2013年开始在美国有经济活动,但当时收入都报在了加拿大税局,由美国人直接扣除;而我在加拿大的收入也报给了美国IRS(因为我有社会保障号)。为什么到2021年才来要我的钱?而且信里所说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早在4年前就已经超过了联邦国税局的申诉期(3年),更超过了大多数州的诉讼时效(5/7年)!所以,我答复IRS的邮件里,非常“礼貌”地拒绝了他们无中生有的要求,并且表示如果有任何信件或文件证明他们的要求成立,我将非常高兴地配合并立即执行。当然,我也同时向加拿大税局和移民局报告了此事。
几个月后,我又收到了IRS的信——还是同样无厘头的指责我没有申报外国的收入。我很“客气”地回复说,根据美国的法律,我必须将我的所有收入(包括工资、租金和其他所得)都报给美国税局,否则就是违法;但是根据加拿大的法律,我从美国的收入无需报给加拿大税局——因为我是加拿大公民,而我的社会保险号码是美国社会安全局的编号。我认为IRs的要求是不合理的,而且没有法律依据。如果IRS坚持他们的无理诉求,我将委托律师向美国法院起诉IRS。
又过了一个月,我收到了加拿大移民局的电子邮件,问我是否需要帮助他们控诉IRS。我马上答道需要。随后,我收到了加拿大税局的信,告知我已经就我的案子申请了临时减免(tax deferral) ,暂时不用交税,直至政府胜诉或者我们达成和解。同时,我还收到移民局的通知,说我申请的刑事控告已经批准,IRS将被提起刑事诉讼。
到了9月份,加拿大移民局的律师通知我可以签署和解协议书了。我仔细一看,原来IRS的最终要求是我要补缴自2013年以来所有的税+罚款+利息(加起来超过人民币1千万元),还有高达百万美元的赔偿等待着我去缴税。
而我之所以可以签这个“协议”是因为我的律师认为我胜诉的机会大达90%以上。但是,如果我真输了的话,就要倒赔IRS全部讼费+律师费,高达几百万美元。 看完协议我乐了。我对律师说,你就乱猜吧,你刚才说的那些条件如果能实现,就算是幸运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