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为么要去日本?
作为五院四系之一,西政曾经有多牛不用多说。然而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法学教育也迎来春天。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法学专业成为当年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之一(仅次于经济)。全国各地设立法学院校,大量培养法律人才。在师资方面,许多高校从国外引进大批优秀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同时,国内不少知名大学教授、学者纷纷出国讲学、培训,有的还留在了国外,如李步云、张忠华、张文显等。而日本作为亚洲法系的典型代表和国家法治建设的样板工程,其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去日本学习法律成为中国法律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前往日本学习法律的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在北京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的人员;另一类是高中毕业后直接赴日求学的学生。
对于第一类学生而言,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有出国留学的计划或者向往国外的教育体系。彼时日本作为世界经济强国以及亚洲文明的窗口,其法律教育机构受到我国教育部的认可,因此选择在日深造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加之日语同为东方语言,与汉语文字有很大区别,因而初到日本的留学生需要花相当多的时间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第二类学生由于没有经历过系统化的中西式基础教育,日语水平也没有达到一个比较高的阶段,入学后往往在学习方式、思维习惯上要面临不小的挑战。但这类学生具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语言能力突飞猛进。这正是因为其在海外求学的必要性迫使他们必须提高日语水平才能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而且很多留学生会在报考前进行精心的规划,有的甚至会先学一门实用的专业技能,以达到顺利就业的目的。因此在语言关和升学关都顺利通过后,他们的适应能力也会比第一类学生强一些。
总之,不管是哪类型的学生,他们在日本学习和生活期间都面临文化冲击带来的压力。尤其是理工科专业的留学生群体,由于外国留学生的身份很容易被打上“人外”的标签而被个别日本人轻视乃至歧视。而在这样一个高度发达的日本社会,这样的标签所带来的隐形的压力和不公平待遇可能伴随一辈子。然而这些留学生们也都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