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能发现吗?
这个就要涉及到国际法的管辖权问题了,国际上对于公民的国籍有着明确的规定,除非出现双重国籍的情况,否则只允许有一个国籍并且有且只有一个国家的公民身份。 比如说,某甲是A国出生并一直生活在A国的国民。那么除非A国认可其B国永久居民的身份(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否则他的唯一合法身份就是A国国民。即使他在B国长期居住并有了房子车子妻儿,他也只是A国国民,拥有的是A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任何其他人(包括B国政府在内)没有干涉他国内政的权力。除非他自愿选择加入B国国籍。
同理,如果某乙是B国出生并一直在B国生活的国民。那除非B国认可其C国永久居民的身份(这也几乎不可能发生),否则他唯一的合法身份就是B国国民。哪怕他在C国生活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他也不会取得C国国籍。而任何其他国家(包括他的国籍国B国)也无权干涉他的内政。除非他自己愿意放弃B国国籍而选择加入C国国籍。 像题主所说通过移民的方式获得第二国籍是完全符合国际法的。任何第三国有任何发现就发现的权力,因为不管有没有护照,你都是无国籍状态/失去国籍的人(stateless person)。只不过对大多数人而言,办理移民手续的过程中就会一并申请国籍,获得国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至于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条件恶劣的国家愿意让渡出他们的国籍给我等屁民……这个问题问得好。其实原因也不复杂,无非就是穷嘛!没钱养这么多张嘴。所以这些国家(尤其是非洲/中东的战乱地区及国家)就把国籍当作一种交易商品,用少量的资源换取大量的金钱。反正这些国家的国民也没有什么海外关系,也没有移民海外的传统,更没有所谓的国籍意识。多一个人少一个人都无所谓。只要有得选,谁不愿意做有钱人呢?